question-icon 公司欠债可以由个人承担吗?

我自己开了个小公司,经营过程中欠了些钱。最近有人跟我说公司的债务可能得我个人来承担,我有点担心。想了解在法律上,公司欠债到底在什么情况下会要个人来承担呀?是所有债务都有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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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公司欠债个人通常不需要承担。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就好比公司是一个独立的“人”,它自己的债务由自己用财产去偿还。 对于公司的股东来说,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只要股东按规定完成了出资义务,就不需要额外为公司债务负责。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个人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比如,营利法人的出资人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规定,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再比如,如果公司的设立、注销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公司原来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要对没有处理的债权承担责任。还有,如果自然人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那么在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担保人就要按照担保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概念: 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在法律上具有独立地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连带责任:就是多个责任人对同一债务都有全部清偿的义务,当其中一个责任人履行了全部债务后,其他责任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关系即消灭,履行债务的责任人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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