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具有三个月了还能开吗?
我之前消费后没开发票,现在距离消费已经过去三个月了,不知道还能不能让商家给我开发票。我担心时间太久商家会拒绝,也不清楚法律上对于开发票的时间有没有限制,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到底可不可以开发票。
展开


在我国,发票三个月后通常还是可以开具的。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这意味着只要存在真实的交易,收款方就有开具发票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同时,该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开具发票的具体时间限制,但从交易的及时性和会计核算的要求来看,一般应在交易发生时及时开具。不过,即使过去了三个月,消费者要求开具发票,商家仍有义务提供。如果商家以时间过长为由拒绝开具发票,消费者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举报。税务机关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商家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所以,消费者有权在消费后的合理时间内要求商家开具发票,不必过于担心时间间隔问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