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了之后还能再退吗?
我之前买东西让商家开了发票,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想退货退款,不知道发票开了还能不能退。要是能退的话,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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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商业交易中,发票开了之后通常是可以退的,但这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发票的概念。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不仅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的重要依据。 从法律依据上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如果是正常的商品销售退回情况,当购买方将所购货物退回给销售方时,销售方应当收回已开具的发票。如果发票是当月开具的,销售方可以直接在开票系统中将该发票作废;如果发票已经跨月,销售方则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来冲减原来的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对于购买方而言,如果还未将发票进行认证抵扣,应将发票退还给销售方,由销售方进行相应处理;如果购买方已经认证抵扣了发票,就需要购买方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销售方根据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也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商家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货,这时就要看交易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退货条件。如果属于无理由退货范围,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商家不能以已开发票为由拒绝。如果是因为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退货,消费者更有权利要求退款退货,同时配合完成发票的退回或冲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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