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所得税能否由开票方先行预缴?

我去开发票的时候,想让开票方把个人所得税先交了,也就是预缴。但不确定这样做合不合法,想了解下在法律上个人所得税能不能由开票方交来后预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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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个人所得税是否能由开票方预缴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简单来说,就是个人取得收入后需要向国家缴纳的一部分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一般情况下,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在正常的业务往来中,如果一方获得收入,支付这笔收入的另一方要从支付的款项中扣除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并缴纳给税务机关。 然而,关于开票方预缴个人所得税,在一些特定业务场景中是被允许的。比如在代开发票时,部分地区税务机关会要求开票方(也就是代开发票的主体)先预缴个人所得税。这是因为在实际操作中,为了便于税收征管,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税务机关会根据业务性质和管理需要做出这样的规定。但这种预缴并不意味着开票方就是真正的纳税义务人,如果开票方并不是实际取得所得的个人,在后续结算时,实际取得所得的个人还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不过,如果没有相关政策规定或税务机关要求,开票方并没有法定的义务来预缴个人所得税。所以,能否由开票方预缴个人所得税,要依据具体的税收政策、业务情况以及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来确定。如果不确定,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咨询,以确保纳税行为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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