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阶段律师能会见吗?
我家人被留置了,我很担心他的情况,想给他请个律师去了解了解状况。但我不知道在留置阶段,律师能不能会见他呀?我特别想搞清楚这个问题,看看有没有办法让律师帮忙,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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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留置阶段,律师通常是不能会见被留置人员的。留置是监察机关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采取的一项措施。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行使职权,开展调查工作,有其独立的程序和规定。留置措施是为了保障监察机关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不同于刑事诉讼中的拘留、逮捕等措施。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可以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然而,监察机关的留置调查不属于刑事诉讼程序的侦查阶段。 所以,在留置期间,律师并没有法定的会见权。留置措施结束后,如果案件进入到了刑事诉讼程序,例如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那么犯罪嫌疑人此时就有权委托辩护人,律师也就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会见犯罪嫌疑人了。在这个阶段,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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