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寻衅滋事可以不拘留吗?


轻微寻衅滋事是否可以不拘留,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寻衅滋事行为可能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是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轻微寻衅滋事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处以五日至十日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不过,这里说的是“可以”,并非“必须”。也就是说,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进行拘留,比如考虑行为人的认错态度、是否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因素。如果行为人积极认错、赔偿并获得谅解,公安机关综合判断后,也可能作出不拘留的决定,而采取警告、罚款等其他处罚措施。 如果寻衅滋事行为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情节相对轻微,犯罪嫌疑人也可能被刑事拘留。但如果满足一定条件,比如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也就可能不会被刑事拘留。同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而不是拘留。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如果轻微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不符合上述条件,公安机关一般不会对其先行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