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因犯罪被判刑后还可以上学吗


未成年人因犯罪被判刑后是可以上学的。 首先,在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前,对于受到刑事强制措施影响的未成年在校生,其学籍不能被撤销。这是法律对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的一种保障,在案件审理阶段,不能轻易剥夺他们继续在学校学习的机会。 其次,对于依法被免于刑事处罚、被判处非监禁刑罚宣告缓刑、获得假释或者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所享有的权利,应当与其他未成年人完全平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歧视。这是出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体现了法律对这部分特殊未成年人的保护,让他们能够有重新回归校园、接受教育的机会。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被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五种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正在少管所、看守所、监狱内外服刑的人员一律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另外,如果被宣告缓刑的未成年人,上学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以及遵守其他的规定。 同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在这种情况下,对其上学影响相对有限;但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相关犯罪记录不会被封存,可能在一些情况下对上学有一定影响。 总之,法律保障未成年人即使因犯罪被判刑后也有上学的权利,但是具体实施可能因不同情况存在一些限制和要求。 相关概念: 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像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都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犯罪记录封存:就是把犯罪记录进行保密处理,一般情况下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只有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时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