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误诊可以找医院要求赔偿吗?具体赔偿金额是多少?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医生给的诊断和后来另一家医院的诊断不一样,感觉之前那家医院误诊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找之前的医院要求赔偿啊?要是能赔的话,大概能赔多少钱呢?想了解下具体的赔偿规则和金额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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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误诊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找医院要求赔偿的。在我国法律中,《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说,如果医院的误诊行为存在过错,并且这个过错给患者造成了损害,比如身体损伤、病情延误加重、精神痛苦等,那么患者就有权要求医院赔偿。 接下来讲讲赔偿金额的问题。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多个方面。一是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如果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是误工费,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然后还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天数来确定。交通费则是患者因就医或者处理赔偿事宜所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另外,如果误诊给患者带来了精神上的较大痛苦,还可能涉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其数额要考虑误诊对患者造成的精神痛苦程度、医疗机构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不过要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并没有一个固定标准。因为它受到多种因素影响,比如患者所受损害程度,如果仅仅是轻微身体不适或心理影响,赔付金额可能相对少;要是导致严重疾病延误治疗甚至残疾等,赔付金额就会大幅增加。还有医疗过错程度,误诊行为越严重,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其他过错越多,赔付金额可能越高。此外,不同地区的医疗水平和相关规定不同,赔偿标准也存在差异。一般需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等法定程序来确定医院的责任程度,进而计算出具体的赔付费用。患者可以先尝试与医院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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