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户口随父亲,离婚后母亲能不能要回抚养权?
我和前夫离婚了,孩子户口跟着他。现在我觉得自己能给孩子更好的成长环境,想把孩子抚养权要回来。但孩子户口不在我这儿,不知道会不会有影响,也不清楚法律上我能不能要回抚养权,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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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孩子户口随父亲,离婚后母亲是有可能要回抚养权的。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判断抚养权归属的核心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母亲想要要回抚养权的情况,如果出现以下情形,母亲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 需要注意的是,孩子户口的归属与抚养权的归属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户口只是一种户籍管理的方式,它并不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母亲在争取抚养权时,应重点收集能够证明自己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如自己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资源等方面优于对方,或者对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等。然后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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