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诈骗举报成功后,钱能否追回?


被诈骗举报成功后,钱是否能追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刑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这就为受害人追回被骗钱款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次,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能够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并且犯罪嫌疑人尚未将诈骗所得款项转移、挥霍,那么公安机关在清算追缴后,会依法将其返还给受害人。例如,诈骗分子实施诈骗后,还未来得及转移资金就被警方抓获,这种情况下,受害人的钱很有可能被追回。 然而,如果诈骗者已经将资金非法转移或者挥霍一空,公安机关追回全部或部分资金的难度就会增大。比如,诈骗分子将骗来的钱用于购买房产、豪车等贵重物品后又转卖,或者用于赌博等挥霍行为,导致资金难以追回,受害人可能就无法全额挽回损失。 再者,诈骗资金追回通常要经过报案、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及执行等多个阶段。受害人首先需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将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将全力追查犯罪嫌疑人的行踪及赃款去向,尽力挽回受害人的损失。侦查终结后,案件将移交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将依法判决犯罪嫌疑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判决返还受害人的合法财产。若判决生效后,犯罪嫌疑人仍不履行返还义务,受害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另外,不同地区对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如果诈骗金额未达到当地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可能不会立案侦查,这也会影响到钱款的追回。 总之,举报诈骗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是增加追回资金可能性的重要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