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给小三的钱能不能要回来?
我发现配偶背着我给小三转了不少钱,还买了贵重物品。我心里特别委屈和气愤,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把这些钱要回来?具体该通过什么方式去要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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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给小三的钱,另一方通常是可以要回来的。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在没有特别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绝大多数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这些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单独处分共同财产。 其次,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给予小三的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因为这种赠与行为侵犯了另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发现这种情况,另一方可以先尝试与小三协商,要求其返还财产。如果小三拒绝返还,那么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购买物品的凭证等,以证明一方给小三花钱的事实。法院在审理后,通常会支持另一方要求小三返还财产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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