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给受伤者垫付的钱能否起诉要回?
我朋友开车出了事故,当时着急给伤者垫付了不少钱。现在担心这笔钱要不回来,想知道具体在什么情况下能起诉要回,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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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给受伤者垫付的钱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起诉要回的。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在交通事故等侵权责任纠纷中,垫付费用是指在最终责任确定和赔偿落实之前,一方先行支付的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费用。虽然肇事者可能出于人道主义或其他原因垫付了钱,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笔钱就必然由其承担。 其次,相关法律依据及操作方法如下。在交通事故中,交警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承担。如果肇事方承担部分责任或者无责任,那么其垫付的超出自身责任范围的费用是可以主张要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确定赔偿责任时,应按照责任比例分担损失。 在具体操作上,要先妥善保存保险公司承诺赔付的凭证以及自行垫付的款项的收据、发票等相关票据。可以先尝试与受伤者或其家属协商要回垫付的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归还垫付的费用。起诉时,要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在时效内主张权利,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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