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情人转账的钱分手后能不能要回来?
我和情人分手后,之前给对方转的钱能不能要回来心里没底。当时转账的时候也没明确说是什么性质,现在分手了就想知道,像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具体哪些钱能要回来,哪些要不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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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情人转账的钱分手后能否要回,需要根据转账的性质来具体判断: **一、如果是借款性质可以要回** 在恋爱期间,假如一方明确是以借款的意思把钱转给另一方,那么双方就形成了借贷关系。当分手后,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这是基于正常的债权债务关系,出借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是《民法典》中关于借贷关系的相关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人有义务按照约定偿还债务。 **二、如果是赠与性质,一般较难要回** 1. **一般赠与**:在热恋阶段,一方为另一方支付的常规支出或者具有象征意义的转账款项(例如在特殊节日如情人节、生日等转账520、1314等有特殊含义的金额),通常会被视为对另一方的无偿赠与。因为赠与行为一旦完成,财产的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一般情况下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赠与,所以这类资金难以向受赠方索回。法律依据是《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完成后,赠与人一般不能撤销赠与。 2. **附条件赠与**:如果赠与是附有条件的,比如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例如为了筹备婚礼、购买婚房等而进行的大额转账),当双方最终没有结婚,也就是所附条件没有成就时,赠与人可以要求撤销赠与,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另外,如果在分手后,因为赠与所附的解除条件成就(例如双方约定如果分手则返还某些转账款项),赠与人解除赠与,因赠与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也可能存在法院酌定返还一定金额的转账,其他的视为无条件赠与的情况。 总之,判断给情人转账的钱分手后能否要回,关键在于确定转账的性质,不同性质的转账在法律上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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