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经营范围重了名称就不能重复吗?

我打算注册一家公司,选了个名称觉得挺合适,可有人说如果经营范围和别的公司重了,名称就不能重复使用。我不太确定是不是这样,想知道法律上对于经营范围和公司名称重复这块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解决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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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关于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的规定主要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一般来说,经营范围重复并不必然导致名称不能重复,但也不是完全没有限制。 首先,企业名称有其独特性要求。企业名称是区别不同市场主体的标志,它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构成。其中,字号是企业名称中最具识别性的部分。当两个企业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从事相同行业,并且字号相同,那就可能会造成市场主体的混淆,这种情况下通常是不允许名称重复的。 而经营范围只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即使经营范围有所重合,但如果企业名称的字号等关键部分不同,那么名称是可以使用的。比如,两家公司都有销售电子产品的经营范围,但一家叫“蓝天电子有限公司”,另一家叫“白云电子有限公司”,由于字号不同,名称是可以被核准的。 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两家企业属于同一行业,经营范围高度重合,名称也非常相似,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认,登记机关可能会基于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等考虑,不核准名称的重复使用。 所以,经营范围重了,名称不一定不能重复,但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由登记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核准。如果对名称核准有疑问,可以向当地的企业登记机关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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