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的身份证上交了还能再要回来吗?
我去办理新身份证的时候,把旧身份证交上去了。现在我突然有点事,可能还得用到旧身份证,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把它要回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说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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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旧身份证上交后能否要回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身份证更新换代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从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当你领取新身份证的时候,上交旧身份证是一项法定义务。因为旧身份证在新证核发后,通常会失去其法定效力,上交是为了防止旧证被滥用,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一般情况下,上交的旧身份证会由公安机关进行统一回收和销毁处理。所以,在正常流程中,上交后再要回旧身份证是比较困难的。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比如公安机关尚未对旧证进行销毁处理,且有合理正当的理由,如旧证上有一些需要留存的特殊标记等,经过与公安机关进行充分沟通和说明,也存在要回的可能性。但这并不是普遍情况,最终是否能要回还需以公安机关的决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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