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了但是没有伤可以让人拘留吗
前几天和人起了争执,对方动手打了我,不过我去医院检查后没发现明显的伤。我心里很气,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让对方被拘留啊?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没受伤却被打的情况是怎么规定和处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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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了但是没有伤,通常情况下不能直接让人拘留。首先解释一个法律概念,拘留在这里主要涉及行政拘留,它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等行政法律法规的人的一种惩戒手段。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这里一般要求有一定的伤害后果等情况。 如果被打了没伤,虽然挨打是违法行为,不过若情节轻微且未造成实质性伤害,警方往往会倾向于采取调解手段解决问题,而非直接拘留施暴者。 然而,存在特殊情形,若施暴者蓄意伤害他人身体,或是屡次对他人实施暴力行为,即便受害者未受到严重伤害,警方也有权依据相关法规,对其采取拘留及罚款等措施。比如,结伙殴打他人、殴打特殊人群(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多次殴打他人等情况。 所以,能否拘留要综合各方面因素由警方判断。若对警方处理不满意,还可以依法通过合法途径,比如申请行政复议等方式来进一步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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