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阶段可以开银行卡吗?
我现在处于法院执行阶段,名下的银行卡都被冻结了,日常用钱很不方便。我想重新开一张银行卡来使用,不知道在执行阶段能不能开卡,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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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阶段是否可以开银行卡,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禁止处于执行阶段的当事人开设新的银行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院在执行阶段主要是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其中包括银行存款等。这里重点在于对被执行人现有财产的执行措施,而不是限制被执行人开设新账户。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如果被执行人开设新银行卡,并且将资金存入其中,而这些资金属于可供执行的财产范围,法院依然可以对新银行卡内的资金进行查询、冻结和划拨。因为被执行人有义务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状况。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通过开设新银行卡来隐匿财产,逃避执行,这就属于违法行为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在执行阶段开银行卡本身不被禁止,但如果利用新银行卡恶意逃避执行,就会面临法律责任。 因此,建议处于执行阶段的当事人,主动与执行法院沟通,如实说明自己的情况,按照法院的要求履行义务。如果开设新银行卡,也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要试图通过这种方式逃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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