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电话录音未经对方同意可以作为证据吗?

我最近遇到了一些纠纷,想拿出之前和对方的电话录音作为证据,但这个录音是在对方不知情没同意的情况下录的。我就很疑惑这种情况下录音到底能不能作为证据来支撑我的诉求,还请帮忙解答下。
展开 view-more
  • #证据规则
  • #电话录音
  • #合法证据
  • #权益保护
  • #视听资料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电话录音未经对方同意,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首先,要理解相关的法律概念。所谓“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就是在录音过程中不能侵犯到对方的隐私、人身安全、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例如,不能在他人私密空间,如卧室、浴室等地方偷偷录音,因为这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是指录音行为不能违反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像通过非法安装窃听器等设备获取录音就是违法的。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比如《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而录音就属于视听资料的范畴。只要该录音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取得的,也不是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就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供。 例如,在正常的商业谈判、日常沟通等场景中,一方在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通话进行录音,当后续发生纠纷时,该录音就有可能被作为证据采纳。但如果录音内容涉及到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等侵犯合法权益的情况,就不能作为有效证据。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