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以后财产可不可以重新分配?
我和配偶已经离婚了,但现在觉得之前的财产分配不太合理,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还能对财产进行重新分配。具体想了解重新分配的条件和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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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以后,在一定情况下财产是可以重新分配的。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一般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等。 如果在离婚时,双方对财产的分割是通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且该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一般情况下,财产分配就按照协议执行,难以重新分配。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损害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配财产。例如,一方在离婚时故意隐瞒了自己的部分财产,导致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请求重新分配。 另外,如果离婚后发现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为了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防止一方通过不正当手段侵占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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