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各省都缴纳过社保,是否可以合并?

我在好几个不同的省份工作过,每个地方都有缴纳社保。现在年纪大了,想把社保合并到一起,不知道能不能这样操作。我不太清楚相关政策,也担心手续会很复杂,所以想问问大家,在各省缴纳的社保是不是可以合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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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各省都缴纳过社保,通常是可以合并的。下面给您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社保合并的概念。社保合并就是把您在不同地区缴纳的社保记录整合到一起,这样可以更准确地计算您的社保缴纳年限和个人账户金额等。这对于您享受社保待遇,比如领取养老金、享受医保报销等,是非常重要的。 从法律依据来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累计计算。 对于医疗保险,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乡各类流动就业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在不同统筹地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不过,社保合并也有一定的流程。一般情况下,您需要先在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审核您的申请,并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对接,完成社保关系的转移和合并。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社保政策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在办理社保合并手续之前,建议您先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准备好相关的材料,这样可以更顺利地完成社保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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