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财产转移了能否追回来?
我和配偶正在闹离婚,最近发现对方好像在偷偷转移财产,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我想知道具体在什么情况下能追回转移的财产,要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去追回,以及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呢?
展开


离婚前财产转移了,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追回来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里涉及到的财产通常是指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一方在离婚前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是可以采取措施追回财产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的追回途径一般是通过诉讼的方式。当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银行账户流水明细(若涉及存款转移)、房产车辆过户登记信息(若涉及房产、车辆等财产转移)、交易合同或协议(若涉及变卖财产)等能够证明财产转移事实的材料。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转移的财产进行合理分割并追回。在诉讼过程中,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对方进一步转移财产,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不同的财产转移情况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和要求,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