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不合理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不拆,原因是什么?
最近遇到拆迁问题,觉得拆迁补偿低,安置方案也不合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拒绝拆迁,具体依据是什么,有没有什么合法途径能维护自己权益?
展开


在拆迁不合理的情况下,通常是可以不拆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从保护房主权益的角度来看,作为房屋的所有者,有权获得公平合理的赔偿及安置。比如房屋价值补偿应与征收决定公告当日的类似房产市场价格相匹配,如果补偿明显低于这个标准,就是不合理的,房主有权拒绝拆迁。 其次,拆迁过程必须依法行事,要确保公开透明、公允合理。相关法律对拆迁的程序、补偿标准等都有明确规定。例如,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如果拆迁方没有遵循法定程序,比如没有进行合理的公示、没有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等,被拆迁人可以拒绝拆迁。 再者,在协议磋商阶段,被拆迁人有权与拆迁方深入探讨,力争获取更优厚条件。如果双方无法就补偿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被拆迁人可以拒绝签字,也就可以不拆。比如对于安置房屋的位置、面积等不满意,就可以继续协商。 最后,如果被拆迁人觉得拆迁行为损害了自身权益,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