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时可以约定注册资本金吗?
我最近在参与一个招标项目,发现招标要求里对注册资本金有规定,我不太 清楚这样合不合理。想了解从法律角度看,招标过程中到底能不能约定注册资本金,希望能给我详细讲讲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招标时一般不可以约定注册资本金。
首先来解释一下相关概念。所谓招标,就是招标人通过一定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来参与竞争,以选择最符合自己需求的合作伙伴。而注册资本金是公司在注册登记时认缴或实缴的资金数额。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明确指出,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同时强调,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如果在招标时约定注册资本金,对供应商的注册资本金作出限制性规定,这就属于明显的歧视行为,不符合招投标公平的基本原则。因为注册资本金并不能完全代表一个公司的实际能力和履约水平,仅仅以注册资本金来限制潜在投标人,会使得一些有能力但注册资本金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无法参与投标,剥夺了它们公平竞争的机会。
另外,《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也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就属于不合理条件。约定注册资本金就类似这种不合理的资格审查标准。
总之,为了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保障所有潜在投标人的平等竞争 权,一般情况下招标时不可以约定注册资本金。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