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请求个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和一个个人有业务往来,对方给我提供了服务,我这边公司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进行抵扣和入账。我不知道个人能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所以想问问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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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税收管理体系中,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重要的商事凭证,它不仅是纳税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也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一般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给购买方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票据。 关于能否请求个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分情况来看。通常情况下,个人是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因为个人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具备自行开具专票的资格。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规定,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说,如果个人销售不动产(比如房子)或者出租不动产,且购买方或承租方是企业等非个人主体,那么个人可以到地税部门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此外,如果个人发生了除销售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以外的其他应税行为,一般是不能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只能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比如个人提供劳务服务等情况。所以,如果您请求个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先看该业务是否属于上述可以代开的特殊情形。如果符合,就可以让个人前往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如果不符合,通常就只能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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