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罪可以同时处罚吗?
最近遇到一个案例,有人在抢劫过程中导致他人死亡,不清楚这种情况是不是既要按抢劫罪又要按故意杀人罪来处罚,想知道具体在什么情形下会同时处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抢劫罪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罪是否可以同时处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当场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性手段,强行夺取他人财产的行为。而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如果在实施抢劫财物过程中,为了达到抢劫目的而杀人的,这种情况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按照抢劫罪一罪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例如,犯罪人在抢劫银行时,为了顺利抢到钱,当场杀害了银行工作人员,这种情况就按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来量刑。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但如果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则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比如,犯罪人抢劫完成后,担心被害人报警暴露自己,于是将被害人杀害,此时就要对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