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忘记提了不补提可以吗?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时,发现之前有盈余公积忘记提了。现在不知道不补提行不行,担心会有法律风险或者财务上的问题。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不补提盈余公积是否可行,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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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盈余公积忘记提了是否可以不补提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它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企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提取的,而任意盈余公积则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提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如果公司不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由此可见,对于法定盈余公积,如果忘记提取,是不可以不补提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了企业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义务,不补提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可能会面临财政部门的责令补足以及罚款等处罚。 而对于任意盈余公积,由于它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是否提取的,所以如果忘记提取,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进行补提。比如企业后续资金充足,经营状况良好,想要增强企业的储备资金,那么可以选择补提;如果企业资金紧张,有更紧急的资金需求,也可以选择不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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