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可以申请专利吗


一般情况下,单纯的软件程序不能直接申请专利。这是因为专利法所保护的发明创造主要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提出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针对产品形状、构造等结合提出实用新方案;外观设计则是关于产品形状、图案等富有美感且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而单纯软件不在这些范围内。 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形下,软件可以申请专利。依据我国《专利审查指南》规定,凡是为了解决技术难题,运用技术手段,并可以得到技术实际效果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予以专利保护的客体。比如:用于工业过程控制的涉及计算机程序,如果将计算机程序输入公知计算机,建立计算机控制的装置或生产方式,把计算机程序与硬件作为整体考虑,可申请专利;解决外部数据的软件,若运用计算机程序对外界数据进行处理以解决实际技术难题,也可申请;涉及计算机内部运行性能改进的软件,若能解决技术难题并获得技术效果,同样可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指不属于现有技术,且申请日以前没人就同样发明或实用新型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文件中;创造性是与现有技术相比,发明有突出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 相关概念: 发明:针对新产品、新方法或其改进相关事项而制定出的崭新技术解决方案。 实用新型:对产品外形、结构或是组合等方面提出的具有实际操作性的新颖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对产品的造型、图案或者搭配及其色彩与造型、图案相结合的设计理念,进行具有审美价值且符合工业生产需求的新式创意设计。 新颖性: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