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后是否可以起诉?

我和配偶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有些新的问题和想法,不太清楚还能不能通过起诉来解决。想具体了解下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起诉,哪些不可以,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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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后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起诉的,而在一些情况下则不可以,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就离婚本身而言,一旦双方依据合法程序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并领取了离婚证,即意味着婚姻关系的解除这一事实已经确定,不可再以“离婚事宜”为由发起民事诉讼。因为这种离婚行为是基于双方自愿且遵循法定程序完成的,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再恢复到原来的婚姻状态。 其次,对于离婚协议中涉及的财产问题,是可以起诉的。例如,《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如果双方在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时产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遵守协议约定。 最后,关于子女抚养问题,也是可以起诉的。如果按照原协议履行严重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比如抚养方存在虐待、遗弃子女等严重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或者抚养费明显偏低,无法满足子女正常的生活、教育、医疗等需求,另一方随时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或增加抚养费。 总之,离婚协议后并非绝对不能起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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