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款人是否可以申请冻结财产?


起诉欠款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冻结财产的。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财产保全,简单讲,就是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为了保证将来生效的判决能够顺利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法院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限制处分的措施,像冻结财产就是其中一种手段。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冻结对方财产,一般要满足这些条件:一是情况紧急,如果不采取财产保全,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二是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会主动去做财产保全;三是申请人得提供担保,要是不提供,法院就会驳回申请;四是案件得有给付内容,也就是属于给付之诉;五是必须是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让判决难以执行;六是要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当然法院在必要时也能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七是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没责令提供担保的情况除外)。 举个例子,如果发现欠款人有转移财产的迹象,这种情况就比较紧急,你作为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他的财产,但同时要按法院要求提供担保。 相关概念: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民事义务之诉。 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争议的法律关系或某一事件、事实或人有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