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知道身份证号能起诉欠款人吗

有人欠我钱一直不还,我想通过起诉来解决,可我没有对方的身份证号。我就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起诉他?要是可以的话,具体该怎么做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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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即使不知道身份证号,也是可以起诉欠款人的。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这里并没有要求必须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 ,也就是说,身份证号不是起诉的必要条件。 如果不知道欠款人的身份证号,首先要尽可能收集欠款人的其他相关信息,像全名、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电子邮件等)、住址、工作单位等。这些信息能帮助法院确认被告的身份。 其次,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也是不错的办法。律师熟悉法律程序和实际操作,他们可能会建议通过其他法律手段来获取欠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就算没有身份证号码,凭借现有信息也能提起诉讼。 另外,利用法律程序也可行。在有欠款人的基本信息且有足够证据证明债务关系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接受诉讼申请,并通过内部渠道查找被告的详细信息。而且法院在受理案件后,有调查权,能要求相关机构或个人提供必要的信息。 若确实无法直接确定欠款人的详细身份信息,法院可能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推进诉讼程序。公告送达就是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公共媒介发布诉讼通知,以此达到告知被告的法定效果。这一般是在尝试各种方法仍无法找到被告或其确切住址时的最后手段。 相关概念: 公告送达: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 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不同类型的案件、不同地区的法院,管辖权有所不同。 调查令: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证据时,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所需证据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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