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对账单是否可以起诉欠款单位?

我给一家单位供应货物,合作过程中没弄对账单。现在对方欠款不还,我想起诉要回欠款,可不清楚没有对账单这种情况能不能起诉。想了解从法律角度看,没有对账单到底可不可以起诉欠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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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没有对账单也是可以起诉欠款单位的。起诉并不以拥有对账单为前提条件。 起诉需要满足一些法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首先,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简单说就是您得是和这笔欠款纠纷有直接关联的人或组织,比如债权人 ;其次,要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要清楚欠款单位具体是谁,有准确的名称、地址等信息;再者,原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您要明确说清楚要求欠款单位还多少钱,以及为什么认为它欠您这笔钱;最后,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虽然没有对账单,但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材料来证明欠款单位欠款的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例如合同,如果有与欠款单位签订的相关合同,里面约定了交易内容、付款方式等,能证明欠款事实;还有送货单,如果有给欠款单位送货的记录,对方签收了,也能作为证据;另外,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电子数据和视听资料,如果涉及到对方承认欠款的内容,同样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相关概念: 法定条件:就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必须要满足的条件。 证据:能够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 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指这个案件要归某个具体的法院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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