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款一千块钱可以起诉吗

有人欠了我一千块钱,一直拖着不还。我心里挺着急的,这钱虽说不算多,但也是我的辛苦钱。我就想问问,就这一千块的欠款,我能不能去法院起诉他啊?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到底行不行,要是能起诉的话后续要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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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欠款一千块钱是可以起诉的。在我国,无论欠款金额多少,只要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债权人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首先,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俗来讲,就是您得是这一千块钱的债权人,也就是把钱借出去的人。 其次,要有明确的被告。这意味着您要清楚欠您钱的人是谁,知道对方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法院能联系到他。 然后,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您的诉讼请求就是让对方还钱,事实就是对方找您借了一千块钱这个事儿,理由可以说明对方为什么借这笔钱以及为何到现在不还等情况。 最后,该案件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来说,欠款纠纷都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关于管辖法院,如果是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另外,起诉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记录等。同时还要关注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借条上写明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若没有写明还款日期,您可以随时起诉要钱 。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确定哪个法院能管这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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