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能否告对方婚内和他人同居?
我和对方已经离婚了,但后来才知道对方在婚内和他人同居。我心里很气愤,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去告对方,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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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告对方婚内和他人同居的。 首先,需要明确“婚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概念。它指的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婚姻的忠诚义务,对配偶一方的情感和权益造成了较大伤害。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无过错方在离婚后发现对方存在婚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在发现后的一年内,可以向法院起诉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例如,若在离婚后才得知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有子女,且对方实际与其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受害者在此种情况下就拥有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但这里要注意证据的收集,比如能够证明对方与他人持续稳定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只有证据充分,法院才会支持无过错方的诉求。 此外,如果对方的行为构成重婚,即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无过错方不仅可以在离婚后起诉要求损害赔偿,还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不过,对于重婚的认定也需要严格的证据支持。 总之,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内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是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但要注意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并提供充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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