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作品著作权受到侵犯可以起诉处理吗
我自己创作了一些作品,最近发现有人在未经我允许的情况下使用,我感觉自己的著作权被侵犯了。我想知道能不能通过起诉来解决这个问题,要是可以起诉的话,具体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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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作品著作权受到侵犯是可以起诉处理的。 首先,要明白著作权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在我国,采取自动取得原则,当作品创作完成后,只要符合法律上作品的条件,著作权就产生了。这意味着,不用专门去登记,作品创作出来,著作权就归创作者了。不过,著作权人也能申请我国著作权管理部门对作品著作权进行登记,只是登记不是著作权产生的法定条件,作品登记过程仅对作品的权属信息做形式审查,一般对著作权的归属只能起到初步证明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六十条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如果个人作品著作权被侵犯,在没有仲裁协议等情况下,是能够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涉及到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 在起诉时,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著作权人可以向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原告需要准备相应证据。一方面要提交权利证据,像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来证明自己享有著作权;另一方面要提交侵权证据,比如被控侵权复制品及其销售发票等,以证明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 相关概念: 自动取得原则:就是作品创作完成符合条件,著作权自动产生,无需履行其他特定手续。 著作权登记:是著作权人可以选择进行的行为,对作品权属信息做形式审查,起到初步证明著作权归属的作用。 侵权行为实施地:即侵权人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地点。 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的地方。 查封扣押地:是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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