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3年后还能起诉追讨财产吗

我离婚已经三年了,最近突然发现离婚时对方好像隐藏了一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我现在心里很纠结,不知道还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把这部分财产追讨回来。想了解一下,在这种离婚三年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财产行为的情况下,我还具备起诉追讨财产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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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3年后是有可能起诉追讨财产的,但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离婚时没有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后任何时候,一方都可以随时起诉要求分割。这是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本就应该进行分割,没分割的部分不会因为时间过去多久就失去分割的权利。比如说,夫妻双方离婚时由于疏忽,遗漏了一套房产没有进行处理,那么之后任何时间都能要求分割。 其次,如果财产在离婚时已经分割完毕,一般情况下不能再起诉重新分割。不过,要是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那么从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这里的三年是诉讼时效,从发现之日开始计算。所以哪怕离婚已经三年了,只要是在发现对方这些行为后的三年时效内,就可以起诉。例如,离婚三年后发现对方在离婚前偷偷把一笔大额存款转移到了别人名下,就可以在发现后的三年内起诉。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要注意,如果超过了三年诉讼时效,并且对方能证明诉讼时效已过,同时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等情形,那么起诉方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就是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间限制,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对方以此抗辩,权利人可能会失去胜诉的权利。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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