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恶性竞争把客户抢走了是否可以起诉?
我是做小生意的,最近同行用不正当手段,比如恶意压低价格、散布我的不实信息等,把我的老客户都抢走了,让我损失很大。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去法院起诉他,维护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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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同行恶性竞争把客户抢走的情况时,是有可能通过起诉来维护自身权益的。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恶性竞争,它其实就是指经营者违背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果同行的行为符合该法所列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比如商业诋毁、虚假宣传、低价倾销等,你就有了起诉的法律依据。 举例来说,若同行散布关于你产品质量差等不实信息,导致客户流失,这就可能构成商业诋毁。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再如,同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来抢夺客户,除了一些法定的情形外,就可能构成低价倾销,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不过,要起诉成功,你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同行散布不实信息的聊天记录、邮件、宣传资料,或者其低价销售商品的价格凭证等。只有证据充分,才能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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