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人躲避不还可以起诉吗
我有个朋友之前找我借了一笔钱,当时也没写借条什么的,现在到了约定还钱的时间,人却躲起来了,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我想知道像这种情况,我能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他把钱要回来呢?我不太懂法律流程,就想先了解下这种情况起诉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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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欠钱人躲避不还的情况,债权人是可以起诉的。 首先,起诉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重要途径。通俗来讲,就是当别人借了你的钱却故意躲着不还,你有权利通过法律程序让对方还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一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就是说你必须是那个借出钱的人;二是要有明确的被告,即要清楚借钱的是谁;三是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比如你要明确要求对方还多少钱,以及为什么他要还这笔钱;四是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你起诉后,如果联系不到被告人,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该案件即可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若最终判决生效后,对方还是不还钱,债权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举证责任也有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由出借人举证证明,出借人要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其他证据。借款是否实际交付给被告及借款数额由原告举证;借款是否偿还及偿还数额、时间等由被告举证;被告提出民间借贷关系的,由被告负担举证责任。 相关概念: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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