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超过五年,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况,还可以起诉吗?
我有一张五年前的欠条,现在想通过起诉来追回欠款。但我听说有诉讼时效的说法,不过这期间好像存在一些能让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情况。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去起诉,要是起诉了能不能胜诉,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欠条超过五年,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情形的,仍然可以起诉。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关于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也就是说,一般的欠条诉讼时效是三年,但最长保护期是二十年。 其次,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比如,在这期间发生了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权利人突然身患重病、丧失行为能力等无法行使权利的情况,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再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如果出现债务人对债务予以承认、部分履行债务、重新出具欠条,或者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如发送催款通知、向有关部门投诉等)等情形,会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例如,债务人在超过三年后又重新写了一张欠条确认欠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三年。 最后,虽然超过诉讼时效仍可以起诉,法院也会受理。但如果义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法院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则会判决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若对方不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驳回起诉,而是要依法审理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