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男方不负责任能够起诉他吗


未婚先孕男方不负责任是可以起诉他的。 首先,从法律上来说,起诉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未婚先孕这件事上,女方作为直接涉及的一方,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二是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要清楚男方是谁,有准确的身份信息;三是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比如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打胎的医疗费、营养费(如果不想要孩子),或者等孩子生下来后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想要留下孩子) ,同时要陈述清楚男方不负责任的具体事实;四是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这类纠纷属于民事范畴,一般向男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其次,如果女方不想要孩子,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所以女方未婚先孕打胎是合法的,并且可以向男方索要打胎的医疗费、营养费等。 再者,如果女方选择生下孩子,根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相关概念: 非婚生子女: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