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方不同意离婚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在我国法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就是说,当夫妻中的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另一方坚持要离时,想离婚的一方有权利向法院起诉。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会进行调解。调解的目的是看看夫妻双方有没有可能缓和矛盾,重归于好。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进一步审查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一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简单说就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别人结婚了,或者长期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一方经常对另一方或家庭成员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或者对需要照顾的家庭成员不管不顾;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如果一方染上这些不良习惯,经过多次教育仍然不改正;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里强调是因为感情问题而分开居住满两年;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还有,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限制自由、侮辱人格等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的行为。 遗弃: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