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款人是外省的可以在本地起诉吗

我有个朋友是外省的,之前找我借了一笔钱,现在到了还钱时间却联系不上他。我在本地生活,想问下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在我所在的本地起诉他来追回欠款,想了解一下具体法律规定和条件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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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欠款人是外省的,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在本地起诉的。 首先,如果被告(即欠款人)已经在本地居住了一年以上,那么是可以在本地法院起诉的。这里需要提交一年以上居住的证明文件,比如可以去公安局查询对方有没有居住证或者暂住证,要是居住证或暂住证显示时间在一年以上,就符合在本地起诉的条件。要是对方没有办理居住证,也可以提交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文件。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如果借款协议中有明确规定了仲裁机构或法院的选址,而且选定的机构位于您居住的本地,那么也可以直接在本地进行诉讼 。 另外,如果争议焦点是关于支付货币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将被视为合同执行地。也就是说如果您作为接受债务的一方,在本地,那么本地的法院就拥有对该类诉讼的管辖权,您可以选择在本地起诉。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 最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要是有相关书面协议约定了本地法院管辖,同样能在本地起诉。 相关概念: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中约定履行义务的地点,在借款合同中,如果没有特殊约定,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 级别管辖:是指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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