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注销后还能否起诉他人?

我之前所在的公司注销了,但有笔货款一直没要回来,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去起诉欠款方。想了解一下,公司都注销了,在法律上还可不可以对别人提起诉讼呢?主要就是想知道有没有办法能把这笔钱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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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注销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起诉他人的。这是因为公司注销意味着法人资格终止,不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自然也就无法以自身名义进行诉讼活动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也就是说,公司完成注销登记后,在法律上已经不存在作为诉讼主体的资格了。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如果公司在注销前存在未了结的法律纠纷,且相关责任由股东或清算组成员承担,在特定情形下,股东或清算组成员可能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继续参与诉讼。例如,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尚有债权未实现,为了保护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清算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债务人 。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若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就办理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所以说,虽然公司注销后通常不能直接起诉,但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有其他主体可以代表进行诉讼,以此来维护相应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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