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欠钱可以起诉外地的欠款人吗

我有个朋友在外地,之前找我借了一笔钱,现在到了还钱的时候却一直拖着不还。我在本地,不太清楚能不能直接在我这边起诉他,想了解一下关于起诉外地欠款人的具体法律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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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起诉欠钱是可以起诉外地的欠款人的,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一般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就是说,如果欠款人是外地的,而那个外地地方是他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去那个外地的法院起诉。比如,欠款人户口在外地,并且长期在该外地居住生活,那就可以在当地起诉 。 其次,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比如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监禁,根据法律,原告住所地或者常住地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即使欠款人在外地,债权人也可以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另外,如果是合同纠纷引起的欠款,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合同履行地在外地,也可以在该外地的履行地法院起诉。 还有,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等相关文书中书面协议选择了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那么按照协议选择的外地法院也可以起诉。 总之,只要符合上述这些法律规定的情形,起诉外地的欠款人是可行的。 相关概念: 住所地:就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协议管辖:就是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来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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