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公司欠钱是否可以起诉总公司?

最近和一家分公司有业务往来,结果分公司欠了钱一直拖着不还。我担心分公司没钱还,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直接起诉总公司,具体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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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分公司欠钱是可以起诉总公司的。 首先,需要明确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它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法人资格意味着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像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一样,以自己的财产对债务负责。而分公司由于没有法人资格,就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总公司作为法人,需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责。 所以,当分公司欠钱时,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分公司,要求其用自己管理的财产偿还债务。如果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继续要求总公司承担剩余的债务责任。也可以直接起诉总公司,要求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全部债务。 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合同、欠款凭证等,以证明分公司确实存在欠款的事实,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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