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拿走吗?
前几天我出了交通事故,现在听说责任认定书下来了。我不太清楚这认定书能不能拿走,是必须本人去拿吗?要是我对责任划分不满意,拿走认定书后还能有其他办法吗?就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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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可以拿走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存在违章行为及其与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估后形成的技术性法律文书,目的是明确事故责任,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并送达当事人。 认定书有简易和正式之分。简易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必须双方到交警队签字;正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双方必须到场签字,交警通知去取认定书,只需在送达文书上签字证明拿到了认定书,也可由亲属代签,即便不签字也生效。 如果不想本人去拿,可以出具户口本委托别人帮忙拿,也可以选择邮寄。要是本人去领取,大多数情况下会同时进行调解或者商量如何解决事故。另外,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在拿到认定书后,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交通部门申请复核 。 相关概念: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的法律文书,明确事故各方责任,为后续事故处理如赔偿等提供重要依据。 复核: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不服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重新审查认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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