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电动车撞后感觉没事走了,第二天又报警,这种情况能处理吗?
我前几天被电动车撞了,当时觉得没啥事就让对方走了。可第二天身体开始不舒服,想去报警,不知道这种过了一天再报警的情况,警方会不会受理,能不能正常处理这个事情呀?我就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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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电动车撞后感觉没事走了,第二天又报警,这种情况是能处理的。 从法律层面来讲,即使在事故发生当时没有明显不适或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续发现身体出现异常或者有财产损失等情况,依然有权向警方报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当事人事后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在处理这类事故时,警方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如果现场已经不存在,警方可能会通过询问当事人、调取周边监控等方式来还原事故经过,确定事故责任。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和赔偿等问题能够协商一致,那么可以自行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警方会根据调查结果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划分。当事人可以依据责任认定书,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赔偿等相关问题。 如果涉及到保险理赔,及时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也是很重要的。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来进行理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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