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身受到威胁可以备案吗

最近我和别人产生了一些矛盾,对方说话间隐隐对我有威胁的意思,我有点担心后续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想问问要是人身受到威胁这种情况,能不能去备案呀?主要想了解备案的相关规定和流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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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人身受到威胁是可以备案的。 简单来说,备案就是把相关情况告知公安机关,让他们知晓。当有人对你的人身安全有威胁举动时,你有权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这就是一种备案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如果有人对你进行威胁,达到一定程度,是要受到处罚的。 另外,如果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所以,当你感觉人身受到威胁时,即便对方还没有实施实际的侵害行为,也可以去公安机关备案。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旦后续对方真的有进一步的违法行为,警方能够迅速展开调查,优先处理。而且备案时要尽量提供相关证据,像短信、电话记录、影像、录音等,这有助于警方更好地了解情况。 相关概念: 寻衅滋事罪: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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