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贴条一天内是否可以重复贴?
今天出门办事,把车停在路边了,上午看到交警来贴了条。我想着这事儿就算了,结果下午发现又被贴了一张。我就想问问,交警贴条在一天之内能重复贴吗?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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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贴条一天内是否可以重复贴,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交警贴条,其实就是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停车行为作出的处罚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如果车辆在一天内一直处于同一个违法停车地点,且没有发生移动,正常情况下交警是不应该重复贴条处罚的。因为行政处罚遵循“一事不再罚”的原则,这一原则意思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车辆未移动的违法停车行为属于一个持续状态的违法行为,相当于“一件事”,所以不能重复罚款。 然而,如果车辆在被贴条后移动了位置,然后又在其他地方或者同一地点再次违反停车规定,那么交警是可以再次贴条进行处罚的。因为车辆移动后的停车行为构成了新的违法行为,不再是之前的那个“一事”了,此时就可以进行新的处罚。所以,关键在于车辆是否发生了移动,是否形成了新的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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