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生效合同可以撤销吗

我之前签了一份合同,但是还没到生效的时间。最近情况有变化,我不太想继续履行这份合同了,就想问问这种没生效的合同能不能撤销啊,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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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生效合同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未生效合同,简单说就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是因为一些原因,比如还没满足约定的生效条件,或者没完成法律规定的手续等,暂时还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而可撤销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是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就是说在签合同的时候,对合同的重要内容有错误的认识,比如对交易对象、标的数量、质量等有误解,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就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是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欺诈方可以请求撤销。比如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来诱使对方签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是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例如通过威胁人身安全、损害财产等方式强迫对方签合同。《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四是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比如在对方急需用钱时,以不合理的低价收购对方财产等。《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同时,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所以说,未生效合同不是绝对不能撤销,要看看是否符合这些法定的可撤销情形和行使撤销权的期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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