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是否能结婚?
我和对象还没结婚,但我已经怀孕了。我们想赶紧结婚给孩子一个名分,不知道未婚先孕这种情况能不能结婚,会不会有什么限制或者麻烦,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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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未婚先孕是可以结婚的。结婚是男女双方基于自愿的一种法律行为,只要双方符合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条件,就能够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确立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表明结婚的首要条件是双方自愿,不存在强迫或干涉的情况。如果未婚先孕的男女双方是自愿结婚的,那么就满足了这一基础条件。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只要男女双方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就具备了结婚的年龄条件。也就是说,即使女方未婚先孕,但只要男女双方都达到了上述法定年龄,在年龄方面是符合结婚要求的。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只要未婚先孕的男女双方不存在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就没有违反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规定。 所以,只要未婚先孕的男女双方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就能够依法登记结婚。怀孕这一情况并不会对结婚登记造成阻碍,也不会使结婚行为不合法。在实际办理结婚登记时,只需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完成相应的登记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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